一月11日的中國時報刊載了這則新聞:球員選後赴外 中職擬禁賽,這則新聞
裡提到的是…


中華職棒大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,為了遏止類似情事再度發生,造成球團損
失;會對選秀制度做全面性檢討,不排除對選完後逕自赴國外的球員訂定返台
禁賽條款。

他說,這已經是第 2個案例(之前為象隊葉丁仁),由於球員只為自己著想,
卻造成球團的傷害,實在有必要針對類似的情事訂定罰則。

【2009/01/11 中國時報】



這則新聞一出,象隊就頻頻中槍。我想一方面是因為李講的話,一方面這次事
件的主角是長久以來就被戲稱為教主的洪瑞河(兄弟象),中的槍當然少不了
。在此也真是讓人佩服這位李先生的辦事效率之高,但是令人難過的是…對於
簽賭放水事件的處理怎麼沒有這麼積極進取呢?只會一昧的切割再切割,真是
令人搖頭啊。

再者,在鯨、暴龍解散後於去年年底進行的選秀,講好聽一點是選秀,講難聽
一點就是大家在分蛋糕一樣,你一塊、我一塊的,至於這蛋糕(球員)能不能
自由選擇要進誰的嘴巴裡頭呢?很抱歉,辦不到。只能由這些想分蛋糕的人來
決定。

有這種可笑的選秀制度,再加上這些做出可笑的事的人們,這種職棒聯盟怎麼
會進步呢?就像前幾天在批踢踢棒球板上有人貼出98年亞運當時的檢討文,點
進去一看感覺真是似曾相識,才讓我又再度深刻的體會到:啊,原來快十一年
過去了台灣棒球還是沒有變…喔,或許有在變,只是往好變還是往壞變,得看
這些主事者的心情與大腦進化程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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