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了郵局一趟,買了明信片要寫去台灣棒球文化協進會,還在猶豫要不要在
家裡寫,怕自己寫的東西太難看,但實在懶得跑回家再跑出來一趟,就在郵局旁
邊的小櫃台那兒寫了起來(當然是有帶小抄,不是即興創作那麼神),結果越寫
到後面越覺得後悔,因為…發覺字好醜啊!而且還有寫到一半才發覺寫錯字,但
是又沒有立可白,只好硬塗成另一個字…

講到寫字,又想到以前的事。

記得以前讀的幼稚園旁邊就是一家書局。書局的老闆是一個很高大的伯伯,但對
人卻很和氣,因此我年紀小時還滿常去那邊買東西的。而那時我最常買的東西就
是當時也有廣告的”握筆練習器”。顧名思義,這東西就是讓你練習正確的握筆方
法的。

結果說也奇怪,不知道是那時候笨笨的買錯了,還是使用它不習慣的後遺症,後
來我握筆的方法就成了別人注目的焦點…他們都說我握筆的方法是握毛筆的方法
,而就連拿筷子也成了握筆的方法。

現在想想真是悲慘。orz

現在人長大了,這握筆的習慣成了改不掉的東西。當初讀的幼稚園成了老人安養
院;旁邊書局裡的伯伯則已過世了好久,書局也可能不再是書局了。還在那個地
方的,也許只剩下夢境中的我的童年。

話說回來,寫去台灣棒球文化協進會的明信片上寫的是什麼呢?而最重要的是:
字有多醜呢?

留待那邊的熱心人士整理出照片後,再貼上BLOG讓大家笑笑吧:)也請大家寫
明信片過去台灣棒球文化協進會支持金龍旗再現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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